2016年8月2日 星期二

林志玲不堪「冠希之亂」 委請律師發布5點聲明


陳冠希為了女友秦舒培,上月27日發狠辱罵林志玲,扯出陸綜《我的新衣》之現實殘酷版的名模生死鬥。高EQ的林志玲莫名受辱,原本大方原諒,但陳冠希和秦舒培仍然緊咬不放,「冠希之亂」持續延燒,林志玲不堪其擾,於今(2)日請北京的經紀人葉可棠,委託律師發布5點聲明。
▲陳冠希(右)、秦舒培(左)緊咬林志玲不放。(合成圖/翻攝自秦舒培微博、陳冠希IG,2016.05.31)
▲林志玲不堪受辱,委請律師發布聲明。(圖/翻攝自網路)
【以下載附林志玲聲明】:
1. 林志玲小姐及其《我的新衣》項目經紀團隊一開始並不清楚無端被罵的原因,未在第一時間做出說明,特就此事給喜愛、支持她的觀眾、朋友、同事,以及知悉此事的廣大網民造成的困擾表示歉意。
2. 林志玲小姐參演電視節目《我的新衣》一事始終由接洽該節目的經紀人葉可棠小姐負責,在數次溝通後,該節目以捐出服務拍賣部分所得公益事業的環節設置打動了林志玲小姐,決定參與錄製。雙方於2016年7月11日簽署合作協議,2016年7月15日節目組提供了參與節目錄製的其他嘉賓名單,並不包括秦舒培小姐。林志玲小姐及其《我的新衣》項目經紀團隊根本不知道秦舒培小姐是否被邀請參與該節目錄製,何來要求替換此人之說。
3. 林志玲小姐及其《我的新衣》項目經紀團隊在參與錄製電視節目《我的新衣》過程中,與節目組的溝通僅限於節目錄製的形式、內容、時間等事項,從未涉及其他嘉賓,更沒有干涉節目組對於參演嘉賓的選擇和邀請。
4. 林志玲小姐與陳冠希先生和秦舒培小姐並不認識。陳冠希先生自稱一個多月前曾通過友人聯繫林志玲小姐的另一位經紀人閻柔怡小姐,但閻柔怡小姐並不是負責林志玲小姐參與錄製電視節目《我的新衣》的經紀人,該友人也沒有表示直接與林志玲溝通的意願,故閻柔怡小姐並未將此事告知林志玲小姐,林志玲小姐本人完全不知道陳冠希先生所述一個多月前即取得聯繫一事。林志玲小姐對於此事件中陳冠希先生和秦舒培小姐未直接聯繫其本人以致造成誤會感到惋惜,無論閻柔怡小姐,還是代理林志玲小姐部分業務的經紀公司凱渥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亦或其他經紀公司、個人,都與林志玲小姐參與電視節目《我的新衣》無關,他們任何言論都不能代表林志玲小姐本人。
5. 關於網名「紳士風度香」的微博用戶自稱因個人不當言行造成的現狀並為此向林志玲小姐等相關人員道歉的微博內容,林志玲小姐及其《我的新衣》項目經紀團隊既不知情,也無法核實。若確如其所述因私己之便而推諉於她人,還望該人勇於出面,澄清事實,以正視聽。
▲林志玲表示為淨化網路空間,避免浪費社會資源,未來將不再對此事作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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